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2010年3月1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集美区司法局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我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592- 6108694;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六楼;邮政编码:361022)。
一、概 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制定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副调研员吴禾硕为分管领导,配置了三名工作人员,确定了工作机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起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们不断完善《集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目录》,便于公众查询。
(三)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主要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司法局行政工作信息,并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公文总结等政府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情况
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专栏里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同时开通了信息公开专线电话:0592- 610869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有公众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
2、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
3、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5 |
117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5 |
117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