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http://www.jimei.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高浦路909号,邮编:361022,电话:6665789,电子邮箱:xy@jimei.gov.cn)
一、概述
民政局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部门之一,我局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体现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方面,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
(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统筹部署。局综合科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具体组织、指导与监督。
(二)、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基础建设。
1、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工作。继续开通人工受理的专线电话,使政府信息查询反馈准确、及时。
2、加强局网站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更新和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公布工作信息、季报表和年度报告。
3、明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等;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从而达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及时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文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有如下几项:一、涉及行政许可类的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方面的有43项;二、涉及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的有2项;三、涉及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的有3项;四、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的有2项;五、涉及规划计划类信息的有2项;六、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的有2项。七、其他类1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
1、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665789。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均是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需要不断加强,努力推进。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5 |
49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5 |
49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4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34 |
34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