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区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592- 6079191;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邮政编码:361022;邮箱:jmgxj@jime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根据区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事务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准时协调解决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标准内容、丰富载体、回复答疑等方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公开范围,把握重点,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要采用图解、文字等解读方式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积极回应广大工业企业和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同时增强防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持每件必审,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2023年制作、获取的信息总数351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46件;不予公开文件305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载体主动公开单位职能、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等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数22条;其他类信息21条。
2.主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集美区区政府网站(www.jim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07919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条,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真实、权威、有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单以及信息公开审批单等公文审查签批程序,做到信息能够依法依程序公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未出现逾期公开的现象。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部署,我局已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全部同步导入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年度报告子栏目,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
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信息查阅点等各种政务公开载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和保障的情况
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总结经验,按照区政府工作指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行检查、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领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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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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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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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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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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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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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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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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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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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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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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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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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比如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作的专业人员较少,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虽然各科室对于发布政策文件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质量还未达到最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我局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的相关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同时,围绕工作重心,强化政策解读发布质量,进一步细化解读内容,解读形式不拘泥于动画、小视频、短音频等创新模式,提高解读水平,扩大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