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8-2500-2021-00091 生成日期 2021-01-04
发布机构 区科技和工信局(台商投资区) 文 号 集审管〔2021〕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一、总体情况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规范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确定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界定范围,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信息发布人员,把信息采集编辑、审核把关、发布、存档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推进“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中,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说明理由。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5:52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集审管〔2021〕1号                  签发人:陈仲兴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下载((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新城诚毅大街1号之1,电话:0592-6105131,邮编:3610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和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规范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大厅LED屏、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渠道共主动公开信息151条,其中在区政府官网主动公开36条(带文号信息13条),全部为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一是强化组织,明确责任,完善监督保障制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科学确定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界定范围,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信息发布人员,把信息采集编辑、审核把关、发布、存档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并每季度上报落实情况。

  二是落实程序,严格把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工作流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工作流程。推进“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中,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说明理由。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局公开的公文共有13份,类别有:职能职责、工作动态、领导分工等。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化,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完善工程类相关事项办事指南的修订,及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大厅及多功能自助一体机做好落实、衔接,提升办事指南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实现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同步调整到位。

  四是规范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各职能部门职责和最新权责清单,落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加快线上政务服务系统、线下实体大厅、政务服务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数据同源,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事项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整合优化大厅“一站式”功能,大力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工作,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此外,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三楼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并悬挂相应标识牌,配置专用电脑供群众在网上查询政务信息,并能根据查阅者的需求提供打印、复印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及民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更新维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