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3月1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592-6108690)。
一、概 述
2008年5月1日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我局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我局为贯彻落实好区政府关于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掌握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组织建立了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措施,协调相关重大事宜。组织机构的确立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确保群众依法通过申请取得与紧急、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帮助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
三、整理2002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整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本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因此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局没有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附表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243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0 |
243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