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1-3004-2020-02815 生成日期 2020-01-21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集府办〔2020〕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述: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5:35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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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邮编:361021,电话:0592-6104444,邮箱:zfxxgk@jime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厦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对照年度任务清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制作政府信息35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6条,高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明确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经办科室和经办人员。坚持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集美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并将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管理审核、网站建设管理、网站安全防护、日常读网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日检查、月通报常态化机制,发现问题马上通知相关单位整改,每月在区政府网站首页发布网站、新媒体自查情况报告,并把检查和整改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2.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新条例施行后,及时学习《条例》,要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根据省、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针对机构改革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进行梳理并开通政务公开季度报送系统权限,重新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落实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将主动公开信息移交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工作。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区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区政府办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规范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严格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按照“一事一审”要求做好保密审查并履行签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汇总并上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区政府办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文字解读、图解政策和访谈解读三种方式对重要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在政策宣传的日常工作中,积极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9.9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区政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工作仍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还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培训,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针对2019年5月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解读;二是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后的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单位的最新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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