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6〕74号)的要求,我区认真对照国办发〔2016〕19号、闽政办〔2016〕83号和厦府办〔2016〕88号文件,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积极推动和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职能的调整变动等情况,要求部门及时地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区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1626项,“责任清单”共明确责任事项2400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2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事项113项。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审改办〔2016〕25号),认真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区级试点工作,区直部门清单事项均录入网上系统,且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公布工作。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已于10月底前完成,共计公布权责事项918项,目前各镇(街)已将本级清单公布于门户网站,并正在进行权责清单系统录入工作。
持续做好上级清理规范和取消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转发上级文件,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取消、承接工作。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84号)文件要求,组织部门于6月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上级下放事项做到承接到位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未发现“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
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省、市审改办的工作部署,对照厦府(2015)185号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厦府(2016)186号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精神,组织再次对各区属单位的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经过全面部署清理、部门自查上报、组织专人审核、委托律师协审、先后几轮征求部门意见、报区常务会研究等环节,最终以区政府名义发文进行公布。区级前置审批事项保留65项,调整22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66项,调整22项,区直各审批部门同步对外公布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修订办事指南及服务提供标准,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改为由部门通过内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事项,相关审批部门从8月1日起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2016年起,我区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于3月初开始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促区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与市直对应部门加强沟通,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目前全区具有监管职能的多个部门均已建立“双随机”监管办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求部门按照要求,形成开展“双随机”工作台账。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网站、公示栏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及时总结食药监管工作,定期上报监管信息,不定期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工商红盾信息网、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网站发布监管动态。根据市抽检办的抽检报告,及时处置不合适食品、药品,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抽检办,统一对外发布。
2014年1月1日,厦门市政府委托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作为各行政部门归集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的主通道。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共为我区相关行政部门开设信息报送账号26个,实现了全区主要涉及监管执法部门全覆盖。托于该平台,商事主体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均在该平台归集整合公示,并向社会提供查询。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为了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注册登记系统升级改造,调整规范业务登记流程为综合窗口统一咨询、统一收件、统一发放营业执照。稳妥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本部门推广应用,加快关联业务管理系统改造。截止2016年10月31日,全区已有17105户商事主体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经营异常名录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重点,通过经营异常目录名录制度,建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体系,有效约束了商事主体失信行为。2016年1-10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发起住所核查3075户次,先后将7批共计1888因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信息平台公示了20批共计10552户因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同时,根据商事主体的整改情况和主动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将764户商事主体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加大我区网上审批系统与省市系统的对接力度,目前已跟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无缝对接,已按照市中心要求完成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目前,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共935项已实现100%网上审批,其中区属事项共381项,入驻区太极行政审批办公业务系统区属事项共318项,市级以上自建系统63项。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448项,其中服务星级达到3星共229项,4星共213项,达到5星共6项。目前,太极行政审批系统所有网上审批事项都已接入电子监察系统。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实行网上预约、在线申报、申报查询、审批公示等网上办理服务,并且开设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开通968155服务热线,具备语音播报和人工服务功能,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服务,加强和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
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医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了公开载体,在各办事大厅和镇(街)、社区(村)放置触控一体机,以供市民就近查询,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在经信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集美科技网等网站发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各级政府政策措施。通过网站、信息、电话、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告知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强化审批项目在线监测,将政府投资项目可研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统一纳入“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并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统一监管监测、项目稽查。同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项目审批信息及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管理等项目有关具体实施情况。进一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国、地税,各镇(街)、管委会,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科技局等部门加大对扶持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产业投资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集美产业投资)发布了各项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设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题栏目,区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税收视点、热点问答、图解税收、温馨提示等内容,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宣传。2016年共开展图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办理流程、教育费及地方费免征热点问答、小微企业将成营改增减税赢家税收视点等内容23条,及时宣传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在网站上公布了《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等通告。截至目前未接到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已督促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实行“阳光”收费。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内容,我区将整理公开国有企业整体运营情况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将参照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内容适时整理公开。我区将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其中人事变动等信息已进行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我区接受扶贫捐赠的主要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区慈善会,慈善会接受捐赠情况在区政府官方网站每半年公开一次,现目前已将2016年上半年捐赠情况公示。2016年全年捐赠情况将于2017年1季度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惠农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均在区农林水利局网站中的购机补贴专栏公开,申请公示由镇街组织人员在相关村公示,发放公示由区农林水利局组织人员在相关村公示。
(二)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的公示、公开均在镇(街)进行,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镇(街)均能严格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确认程序、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临时救助申请程序进行公示、公开。此外,民政局积极配合区纪委、区财政局对辖区低保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
2016年9月15日“莫兰蒂”台风登陆给我区带来重大灾情,灾情发生后,我区在做好救灾工作的同时,及时将减灾救灾信息通过区官方网站和区民政局网站予以公示,并将相关救灾资金、物资的调拨使用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备案。
(三)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积极推动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政务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网站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拓宽宣传途径,通过点对点推送短信、编印发放企业用工服务手册、就业直通车宣传手册、开展政策解读会等形式,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的积极性。
开展就业创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人才招聘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中介将活动的具体内容、具体时间予以发布,为各类求职者和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全方位服务。
做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以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为平台,推动实现招聘信息的联网和共享发布,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区级、镇街人力资源市场的“半小时就业服务圈”的作用,每天实时更新企业招工信息,为辖区企业和劳动力搭建就业互动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6场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信息。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2016年我区将完成15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目前已完成滨海花园安置房1060套,西亭安置房A1-3地块440套正在抓紧建设中,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已及时在区建设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公开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16,我区完成2015年第二批187户、2016年第一批201户、2016年第二批282户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审核工作,另有2016年第三批17户正在审核中;完成变更审核35户;完成续租审核507户;参与保障性租赁房违规使用查处行动126起;审核拨付前三季度补助租金362.86万元,受惠家庭达千余户。
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由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承担。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规定,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制度,每批次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摇号结果、分配房源、分配方案及分配结果等,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及时通过报纸(如厦门日报)、网站(如厦门市建设局官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我区目前的私人住宅危房改造政策是2013年4月29日区政府印发的《集美区私人住宅危房翻建及安置管理规程》(集府〔2013〕46号),根据规程对危房改造的认定及过程的公开等情况具体如下:1.关于改造政策的公开:自《集美区私人住宅危房翻建及安置管理规程》(集府〔2013〕46号)印发以后,在集美大社、杏林文体中心等地多次开展宣传活动,并且制作了规程的小册子、翻改建申请的办理流程指引、一次性告知单等分发到各镇(街)现场分发。以上材料均分发给各镇街,要求在各村公开栏张贴公开,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在区政务中心张贴公开。2.关于改造对象认定,根据《集美区私人住宅危房翻建及安置管理规程》(集府〔2013〕46号),对象的认定要求符合“一户一宅”的B级(仅限石结构)、C级D级危房,产权清楚,不在禁建区的可申请翻建。对象的认定及审批由所在镇街、国土所、国土局、建设局把关认定。3.补助资金的分配:2016年8月10日区政府办印发的《集美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集府办〔2016〕74号),明确了“居住在D级危房中,符合“一户一宅”的低保户、五保户。”可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改造实行包干改造原则。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控制在60-90平方米以内,补助标准控制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4.关于改造结果公开:我区危房改造申请前需在村居委会公示七天,并提供公示材料。审批通过进行改造的,需在村务公开栏及行政服务中心公示7天。并在施工现场悬挂大幅证照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由市级部门负责公开。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在环保分局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等信息。二是考虑辖区部分企业未建设公司网站实际,特别设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辖区重点企业环境信息。三是依法督促23家重点排污单位在专栏向社会公开其环境信息,主要包括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等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要求,将环评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一是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后,通过环保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内容包括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等信息;二是将作出的拟审批意见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信息;三是在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之后,将审批全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等内容进行公开。通过三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
(六)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全区教育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如《集美区2016年小学工作招生意见》、《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16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集美区2016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集美区实施工作细则的通知》、《集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市关于印发2016年集美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网站曝光台公开区医疗机构管理监督情况,要求基层3家公共卫生计生单位建设门户网站并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纳便于检索和查找,基层6家医疗服务机构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规范和细化本单位公开目录设置,在药房、检验、收费等窗口设立药价公示板、检验价格、基本收费项目和价格等内容,对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有变动时及时进行调准,提高收费透明度,并公布了监督电话、投诉电话等;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书面和网络信息化直报工作,按要求上传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科普知识,在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发布传染病相关防控及诊疗方案,包括:冬春季慎防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寨卡病毒防控方案(第1版)、“莫兰蒂”台风灾后防病指南、“莫兰蒂”台风灾后健康饮水提示、台风“莫兰蒂”灾后卫生防病要点等相关信息,普及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提升公众防控意识,消除公众焦虑情绪。
推出食品安全“微动漫”短片。以集美区形象使者,卡通人物“阿集”和“小美”为元素,推出“阿集”、“小美”食品安全系列微动漫短片,以生动的形象展示了从生产到消费环节各项基本常识和法律规范。同步制作了宣传光盘和动漫手册,在食安厦门、天下集美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宣传,向社区居民、在校师生及食品经营者广泛分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度和认知度。在制作宣传材料的同时,其他宣传方式也在同步推进。近几个月来,区食安办、各市场监管所联合镇街,连续举办了多场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观众参与,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我区拟研究制定新的扶持措施或调整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公开征集意见。通过在线访谈栏目对政策调整进行深入解读,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予以公开,让民众有参与感,积极提供宝贵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在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条例的基础之上,主动公开审计结果公告,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为依托,大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打下坚实的一步。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016年区财政以及区直各部门的预算、决算已按照公开要求进行公开,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预算单位公开内容还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目前民生支出情况包含在预、决算公开信息中,接下来将进一步推进区财政和区直各部门公开民生支出情况。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进行解读,及时将解读情况公布在网站上,同时积极转发上级部门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以来,区公安分局主动与区委宣传部等党政机关取得联系,借助各镇街原有的舆情收集人员拓宽收集渠道,将广大群众发动起来收集事关本地和事关稳定的互联网信息。将信息收集上来以后,再根据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部门进行分发,由对应部门进行反馈回复。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政民互动、在线访谈、咨询投诉、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系统的建立,提升了网站的公众参与能力,市民可以通过“厦门集美”微信公众号、手机门户网站等进行参与。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特别注重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的解读。开设在线访谈栏目,每个月举办1期。邀请了各政府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出席,紧紧围绕与政府工作重点结合的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更充分地解析政策,让群众通俗易懂。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规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以区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告栏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同时依托基层组织的现有网络,在区级行政大楼一楼各大堂、6个镇(街)、61个社区(村)安装触控一体机,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此外,区档案局和图书馆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已于10月17日在区政府东一楼诚毅厅举办一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全区43家单位46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