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及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16件规范性文件(含需要适时修改的2件)目录予以公布。本次清理无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 |
1 |
集府规〔2024〕1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
2024年4月7日 |
2 |
集府规〔2023〕1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 集美区市政苗木迁储管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23年4月7日 |
3 |
集府规〔2023〕2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2023年9月19日 |
4 |
集府规〔2023〕3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前废止集美区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
2023年11月13日 |
5 |
集府规〔2022〕2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 |
2022年1月30日 |
6 |
集府规〔2022〕3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 |
2022年2月25日 |
7 |
集府规〔2022〕6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进一步促进“集美研学”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2年7月11日 |
8 |
集府规〔2022〕7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食品区域的通告 |
2022年8月8日 |
9 |
集府规〔2022〕8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2年8月18日 |
10 |
集府规〔2022〕9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通告 |
2022年8月23日 |
11 |
集府规〔2021〕6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公共租赁 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21年7月7日 |
12 |
集府规〔2021〕9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扶持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1年10月15日 |
13 |
集府规〔2021〕10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和日期的通告 |
2021年11月29日 |
14 |
集府规〔2020〕3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0年12月8日 |
15 |
集府〔2007〕114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土地权属 确界委员会权属争议调处的启动方案》的通知 |
2007年9月12日 |
16 |
集府〔2007〕98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
2007年8月3日 |
附件2
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 |
1 |
集府规〔2024〕1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产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
2024年4月7日 |
2 |
集府规〔2023〕1号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市政苗木迁储管养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23年4月7日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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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