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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招聘简章
时间:2024-11-15 11:41 阅读人数:

  

   为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的实力,推进幼儿园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编制的要求和本园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相应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健医生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保健医生:

  (1)年龄:1989年1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或医师专业毕业;

  (3)资格要求:具备护师或医师资格证、保健医生证。

  (4)岗位要求:有爱心、耐心、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治、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管理等能力或有幼儿园保健医生经验者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方式:

  林老师:18950192983

  邮箱:876198978@qq.com 

  (三)面试: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于通过审查的报名者中择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未接到通知者,请恕不再另行回复。

  1.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资格证

  2.面试项目

  保健医生:回答考官若干问题、相关技能测试。

  (四)跟岗及体检

  根据幼儿园岗位要求标准并经体检合格后进行1—3天的跟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给予聘用。

  (五)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结果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集美区珩耀实验幼儿园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