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优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经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现场调查核实、市资源规划局集美分局审查,集美第二农场碗瑶社295号屋后崩塌灾害点隐患已消除,达到销号条件。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工作的通知》规定,予以公告。现将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公示如下:
隐患点名称 |
类型 |
位置 |
销号原因 |
集美第二农场碗瑶社295号屋后崩塌灾害点 |
崩塌 |
集美第二农场碗瑶社295号屋后 |
工程治理隐患消除 |
厦门市集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