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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赁登记备案业务衔接的通告
时间:2019-08-07 08:31 阅读人数: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自2019年8月1日起,我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移交至市房屋事务中心承接。

  (一)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为:        

  1.市房屋事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2859563

  2.岛内受理租赁备案业务的服务窗口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C厅33号窗口

  业务电话:7703203

  3.岛外受理租赁备案业务的服务窗口地点:

  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国土环保大楼506室 

  业务电话:6800900

  集美区:集源路65号一楼         

  业务电话:6066352

  同安区:祥平西路1号308室

  业务电话:7579025

  翔安区:新店镇下曾路祥福六里88号五楼

  业务电话:7882298

  (二)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登录方式:

  1.登录“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官方平台

  2.访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在“专题专栏”选择“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

  3.通过手机进行APP搜索或扫描租赁平台页面上的二维码下载“租房直通车”APP。

  4.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关注“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扫描租赁平台页面上的二维码进入“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租房”。

  5.通过支付宝生活号直接搜索“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生活号并关注,进入“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生活号,点击“我要租房”。

  6.访问“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进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应用。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