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并根据厦应急〔2021〕37号文件和厦应急〔2020〕105号文件要求,以各镇(街)为主、村(社区)配合的原则,做好灾情报送的同时,承担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