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要求,我局动态调整了2022年度的自由裁量标准,形成了《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3版)》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经2023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2版)》(厦房法〔2022〕2号)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同时废止。
附件:1.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3版)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
4.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版)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