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批次共有刘景涛等2户已选房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购房手续,且未主动办理放弃购房资格手续,现将该2户申请家庭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根据《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及人才住房等有关规定,确认该2户申请家庭视为放弃本批次购房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4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日止。
二、视为放弃购房资格申请家庭的公示名单
序号 |
申请人顺序号 |
申请人 |
选房结果 |
1 |
20224100058 |
刘景涛 |
孚莲二里200号1504室 |
2 |
20224100213 |
胡金鹏 |
鼓锣三里29号1401室 |
三、异议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受理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咨询电话:96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