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结果
(一)黄德华等153户承租家庭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
(二)轮候号20170100562、20170100974、20170101946经审核,因申请家庭收入超过中等偏上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申请家庭已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
二、公示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止
(二)异议受理
1、受理单位: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2、受理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
3、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4、受理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咨询电话:968383
(三)公示名单
2021年第六批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未发现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153户承租家庭名单(详见附件1)
2021年第六批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3户承租家庭名单(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