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文教区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集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集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取
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集府办〔2015〕124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附件:2023年度集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年度报告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年1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