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厦集)文综罚字〔2024〕02号
时间:2024-02-07 15:53 阅读人数: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厦集)文综罚字〔2024〕02号

    

  厦门市致鑫宁图文印刷有限公司

  案由

  当事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

  处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参照《厦门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厦文旅(2020)227号)序号23子项3

  处罚结果

  没收3册非法出版物(《爱学习语文2》及违法所得人民币129.6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