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6-27 10:58 阅读人数: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实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覆盖的关键之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持续督促企业按要求配齐配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和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建立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监管责任人动态名单库。

  2.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及时宣贯新发布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和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依托省局一体化平台开展企业食安自查和食安员抽考,实现自查和抽考数据全量录入、归集,抽考合格率达98%以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问题整改率100%,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考考核覆盖率达100%。

  3.指导企业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分类明确食品安全关键风险、重要风险、一般风险,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性化风险防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落实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或知情人举报企业违法行为。

  4.营造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氛围。以大中型企业和高风险企业为重点,鼓励并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ISO22000等国际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示范创建,通过培育典型、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互查互评、一企一策等多种方式,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大企带小企、先进带后进的工作格局,营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1.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结合食品安全静、动态风险因素与通用信用风险因素,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根据风险等级,统筹推进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加强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对涉嫌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等三类违法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对抽检不合格等问题线索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对高风险重点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供学校和参与重大活动保障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加严监管;配合上级部门对肉制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第三方风险评价。配合做好“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3.强化特殊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落实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高风险等级监督检查的要求,督促企业依法按照注册备案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规范提取物生产(使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等。

  4.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开展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食品添加剂并落实出厂检验要求,重点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用色素生产企业优化工艺降低副染料含量。

  5.充分运用食品生产智慧监管。按要求及报送食品生产监管数据,强化数据信息运用,实现信息赋能监管。

  (三)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

  1.完善风险防控三个清单。按照“一企一档”,建立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一域一档”“一品一策”要求,建立并动态完善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2.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的监测与处置。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食安舆情监测和处置应对工作,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稳妥调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四)加强重点食品、重点问题治理

  1.强化重点食品治理。以调味品、肉制品、糕点、饼干、白酒、食用植物油、速冻食品、固体饮料、糖果制品、特殊食品、复配食品添加剂、燕窝制品、预包装冷藏膳食、即食鲜切果蔬为重点食品,持续加大对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等问题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工作,严格落实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切实排除风险隐患。

  2.突出重点问题治理。结合上一年度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采取靶向性措施,重点排查和防范白酒、食用植物油、乳制品塑化剂污染,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糕点、饼干、方便食品、即食鲜切果蔬微生物污染,肉制品肉毒毒素、湿米面制品米酵菌酸生物毒素污染,白酒甲醇,复合调味料中酸性橙Ⅱ等问题。

  3.规范食品生产委托加工行为。贯彻落实《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行为。贯彻落实上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巩固食用植物油、糕点、饼干、特殊食品行业等专项整治成效。

  4.持续强化“两超一非”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冰乙酸勾兑食醋、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糖浆冒充蜂蜜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合做好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推动特殊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特殊食品企业创新研发,指导企业丰富产品类别、提高质量标准、升级生产条件,推动特殊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密切关注总局出台的特殊食品新法规新政策,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无产品技术要求、无有效期”保健食品换证审查等制度文件宣贯解读和指导服务,多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法教育。

  2.深入开展益企帮扶行动。推进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结合实际,采取个性化证前指导、证后规范等措施,有效帮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纾困解难;针对抽检监测发现多批次不合格或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统筹开展食品安全“靶向诊疗”,帮助企业从深层次排除疑难杂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1.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提升年”活动。强化食品生产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大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在工作和竞赛中发现一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能手”;发挥食品生产安全检查员库作用,积极参与跨区交叉检查、跟班检查学习,以干促学,以老带新,切实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整体水平和能力。

  2.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与许可审批、执法稽查等内设机构的交流协作,做好风险交流和风险预警,协同做好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3.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有序推进食品生产监管,持续强化食品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守稳筑牢食品生产监管责任。持续开展作风整肃教育、纪律家风教育、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切实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忠诚干净担当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二、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力促终端见效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按照上级和市食安办的统一部署,配合推动包保工作延伸覆盖“三小”等其他类型食品经营者,推动辖区食品销售主体均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包保干部并履责到位。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2.0版,配合健全常态化督导机制,提高督导完成率、发现问题率和问题整改率。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分级培训并加强监督抽查考核,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试行)》等规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分类指导食品销售主体建立基于自身经营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有效落实。

  3.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依据风险分级管理相关工作规范要求,依托我市风险等级评定系统,落实食品销售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销售主体风险等级评定应评尽评,根据规定的监管频次落实好日常监管工作,确保规定周期内监督检查全覆盖。统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监督检查形式,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食品经营安全风险会商机制,重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整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注重分析研判,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紧盯关键环节,聚焦风险防控

  1.紧抓“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提标扩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食品溯源工作力度,不定期组织工作抽查,通报推进情况,不断提升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覆盖面;配合做好平台优化升级改造,提升平台服务性能和安全性、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

  2.紧抓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管控,配合推动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供厦标准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加强食用农产品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将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通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海洋渔业部门,强化源头种植和市场销售的监管合力。二是持续深化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指导集中交易市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水平,督促引导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在“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全面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加强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的信息归集。

  3.紧抓流通环节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巩固提升,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销售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突出“一老一小”,重点检查经营企业销售的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备案、是否落实追溯管理规定,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专区专柜销售和消费提示、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等问题。

  4.紧抓流通环节重点领域规范提升。一是抓好农村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措施巩固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数量持续增加,示范带动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二是抓好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规范管理。配合开展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按照省局制定的《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相关要求》,督促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强化管理,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覆盖从总部到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三是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列为监管工作重点,强化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加强春秋季校园周边联合检查和中高考、开学季等重要时段检查。

  5.紧抓流通领域重点问题破解。一是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监管。全面梳理冷藏冷冻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采取有力举措,规范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行为,提升监管水平。二是强化食品(销售)摊贩安全监管。将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食品(销售)摊贩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监管和指导规范,运用“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三是严格食盐经营安全监管。指导督促食盐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盐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规范开展食盐跨区域经营活动。四是严查食品掺假造假、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行为。重点加大对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销售过程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惩处力度。

  (三)发挥职能作用,践行为民初心

  1.全力落实重大保障。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各类节庆时段开展重点排查;积极配合做好投洽谈会、体育赛事等重大活动保障;强化军队副食品集中筹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相关企业提升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保障军队副食品供应安全。

  2.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一是加强监管培训。配合做好职业检查员等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岗位大练兵、培训、辅导,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的法律素养、监管业务、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等能力。二是加强企业培训。分层分级推进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推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强化人员培训,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0小时食品安全培训任务,确保所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培训全覆盖。强化抽查考核力度,督促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年度监督抽考全覆盖,对于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增加抽查考核频次,督促人员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立即整改。三是加强食安科普。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强化高校联动,发挥协会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法教育,重点加大对新修订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理念。推进特殊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宣传活动。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动安全责任分解全覆盖

  1.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狠抓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和评议考核,着力转变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认识不到位,发力不精准,只图形式应付检查的错误做法,真正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制度作为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100%。

  2.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任务及工作要求,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福建省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推动小餐饮、包保D级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明确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学校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单位配备双食品安全总监和双食品安全员,进一步夯实企业和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指导落实餐饮企业风险排查责任。指导餐饮服务企业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依法依规依标准系统谋划食品安全工作,精准识别风险、科学研判风险,建立起管用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针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采取防范及整改措施,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二)推动点上工作落实全覆盖

  1.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依据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开展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抽检结果分析运用,及时开展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充分运用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对餐饮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生物、化学、物理的危害风险,严格督促落实整改。

  2.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入总结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整合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研判苗头性问题,预判发展趋势,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3.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三年来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梳理形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建设成果,确保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常态长效。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切实防范系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聚焦人民群众餐饮服务品质升级需求,重点加强婚宴、网络外卖、团餐等的监督检查。

  (三)推动能力提升全覆盖

  1.督促指导企业强化人员培训。引导企业通过“厦门市食品安全微信培训考试系统”进行培训考试。对于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中央厨房、大型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要增加抽查考核频次,督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立即整改。

  2.加强高等教育学校包保干部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对辖区各高等教育学校包保干部的培训指导,邀请包保干部每学期对高等教育学校开展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对照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及时消除高等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3.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对监管骨干队伍的培训指导,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强化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清正廉洁底线,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四)推动检查督查全覆盖

  1.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病媒生物防治、治理食堂环境卫生、规范复用餐饮具洗消、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重点问题,围绕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对排查整治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迎接跨省互查和国务院食安委检查。推动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格式规范化,建立健全承包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信用差或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承包经营学校食堂。

  2.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配合教育部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落实寒暑假专项提升长效机制,开展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持续深化中小学配餐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谨慎对待“预制菜进校园”。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落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突出节假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对车站、旅游景区、研学活动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以及投诉举报频发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持续开展“查餐厅”等活动,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3.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省局及市局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海峡论坛”“电视剧大会”“龙舟赛”、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推动整改问责全覆盖

  1.推动提升监管效能。创新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将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餐饮服务企业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2.跟踪落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餐饮环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推进不力、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综合运用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通过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

  3.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舆情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直报快报的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快速响应,快报事实,准确掌握事件原委,判断风险动向和提出处置建议,把握舆情处置时度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和问题研判,注重分析舆情背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根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认真落实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经营过程精细化管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减少塑料污染。将反餐饮浪费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纳入两个责任包保,通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等多种方式,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2.积极参与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继续深化政企互动平台建设,以网络订餐集中的商圈、网红店等为重点,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引导行业氛围,促进社会共治。持续用好点题整治形成的“政企合作、线索通报、联动处置、培训考试、曝光警示、智慧监管”等网络餐饮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每月一周查网红”等工作,对以“网红店”为主的网络订餐单位进行持续检查曝光,共同加强对入网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3.提升共治共享水平。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科普,鼓励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畅通发声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及时报道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配合做好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大食用水产品的监管力度。配合推动“小餐饮”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