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球菌疫苗是预防肺炎球菌感染的最有效手段。肺炎球菌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接种。
(1)疫苗种类
目前,肺炎球菌疫苗有肺炎球菌荚膜多糖疫苗(PPV)和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PCV)。PPV在2岁以下婴幼儿体内难以产生有效的保护性抗体,且不同人对不同血清型应答高低不一,目前市场上使用的为PPV23。PCV在婴幼儿免疫后能产生良好的抗体应答,且能产生记忆应答。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是PCV13。
现有疫苗覆盖了包括我国大多数致病血清型,其中PCV13在80%左右,PPV23在85%以上。
(2)接种对象与程序
PCV13:适用于6周龄~15月龄婴幼儿。
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为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15月龄加强免疫。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以在6周龄接种,之后各剂间隔4~8周。
PPV23:用于2岁以上感染肺炎球菌、患肺炎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的人群,尤其是以下重点人群但不局限于以下人群:①老年人群;②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心肌病)、慢性肺疾病(包括COPD和肺气肿)或糖尿病的个体;③患酒精中毒、慢性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及脑脊液漏的个体;④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个体(包括SCD和脾切除);⑤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包括HIV感染者、白血病、淋巴瘤、何杰金病、多发性骨髓瘤、一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或肾病综合征患者)、进行免疫抑制性化疗(包括皮质激素类)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
通常应种对象只接种1剂次。对需要复种的,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接种,复种间隔至少为5年。
(3)疫苗安全性
PCVl3和PPV23疫苗安全性良好,常见反应为接种部位疼痛、接种部位红肿等,常见的全身反应为发热,症状轻微且具有自限性。
(4)接种禁忌
①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是接种该疫苗的禁忌证;
②中度或重症的急性疾病,无论是否发热,接种疫苗应谨慎。
其他禁忌和注意事项可参考相应的疫苗说明书
肺炎球菌性疾病预防----非疫苗预防措施
1.新生儿时期鼓励纯母乳喂养、锌元素的补充等。
2.生长发育阶段,给予足够的营养,及时合理地添加辅食。
3.鼓励户外活动,锻炼身体,提高自身的免疫力。
4.保证居室内空气流通,减少室内空气污染。
5.在家人或周围儿童患流感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要尽量减少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6.冬春季疾病流行期避免在人群较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摘自《肺炎球菌性疾病免疫预防专家共识(20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