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发放公示
时间:2021-12-24 15:46 阅读人数:

  按照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各镇(街)审核推荐,区级组织评审,最终确定厦门市集美区祥好丰家庭农场等4家家庭农场为厦门市集美区“2021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农经〔2020〕9号),对被认定为“区级示范场”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现将获得补助的4家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厦门市集美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反映。

  联系电话:0592-6681879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532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jmnyj@jimei.gov.cn

  2021年12月24日

厦门市集美区2021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补助发放名单

序号

家庭农场名称

1

厦门市集美区心旷神怡家庭农场

2

厦门市集美区祥阳乐家庭农场

3

厦门市集美区祥好丰家庭农场

4

厦门市集美区良柚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