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农经〔2021〕16号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后溪镇: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的通知》(编号:ZYZFNY2021015)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的通知》(编号:BMYSXC2021048)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项目建设资金756203.322元分解下达,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请后溪镇接文后按《厦门市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按规定拨付资金。
附件:1.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明细表
2.厦门市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