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10:33 阅读人数: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精神,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区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各镇(街)务必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和把握当前疫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风险,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分析研判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以非洲猪瘟、动物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夯实基础,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一)扎实做好强制免疫。各镇(街)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动物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2023年春防工作已于3月上旬全面启动,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春季集中强制免疫,5月初我办将组织开展春防督查。要重视人工捕获并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和林下养殖畜禽的免疫工作,把这些动物纳入强制免疫范畴,参照相关动物免疫程序和方法,实施强制免疫,并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要同时组织做好新城疫、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测流调。各镇(街)要按照《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集农畜〔2021〕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重大动物疫病的分布和流行态势,按要求报告检出阳性并规范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着力强化病原学监测,依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原学检测工作。强化监测和流调结果分析、应用,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情形势研判和分析预警,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关口前移。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各镇(街)要继续保持联络不断、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疫情核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更新和补充消毒剂、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切实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针对《集美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最新应急处置政策和防控措施,组织专门培训,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机制,持续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要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列入年度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办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确保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队伍保障。各镇(街)要做好主动请示和沟通协调,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理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制机制,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接散养畜禽强制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等兽医服务,解决乡村防疫队伍老化、人员不足等实际问题。

  (三)强化技术保障。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各镇(街)要结合农业农村部防控政策的调整,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特别要注重加强一线养殖场户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着力提升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养殖户防疫水平。

  (四)强化物资保障。要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及时更新补充防疫应急物资。认真做好兽用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器械、扑杀器械、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物资保障,加强储备物资安全管理,确保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五)强化延伸绩效管理。我办将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实施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核,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对因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工作严重滞后的,将进行全区通报,必要时约谈。

  集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集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