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履行未保工作职责。多举措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累计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协调会4场,向相关单位发送协查及反馈函13份,指导镇(街)从实际出发,创新监护形式,为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针对性组建监护小组,截止目前妥善处理了15起未成年人保护事件。
二是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我区配有乡镇督导员6人,儿童主任69人,实现镇(街)、村(居)全覆盖。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作用,建立了困境儿童排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对困境儿童建立信息台账,每季度更新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档制度。目前我区困境儿童686人(含3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1名),今年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51.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