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时间:2024-09-27 10:59 阅读人数:

  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问: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时怎么办?

  答:在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到龄可延长缴费60个月,仍不足十五年的,再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在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按月缴费至15年办理退休。

  问:养老金从什么时候开始发,发到什么时候为止?

  答:从办理退休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问: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死的参保人员,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根据闽人社发〔2020〕1号文和闽人社文〔2021〕107号文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含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和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2020年1月7日(含2020年1月7日)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