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4-06-13 16:18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江栋恒、尤瑶迪代表:

  《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建议》(第409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自收到建议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具体承办部门,认真研究提案内容,逐条逐项对接办理。

  二、目前成效

  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土地流转工作。依托双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业主单位中农永盛公司、弥乐山公司与双岭村合作开展统一的土地流转,即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至村委,再由村委流转至中农永盛公司与弥乐山公司。为推动项目更好更快推动,灌口镇抽调党委副书记脱产驻村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振兴办及我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共流转土地约600亩。

  三、今后推动计划

  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需做到合法合规,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原有性质,保证农地农用,规范管理流转合同。

  二是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充分尊重土地原承包农户的意愿,自愿协商议价,不强行流转,不损害土地承包主体利益,流转前要通过航拍、卫片等方式与每户农户确认,确保不产生纠纷,流转受益归原承包农户所有。

  三是坚持集中、规模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推动土地资源的相对集中和高效利用,支持发展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共识,组织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算经济账的方式,让农户了解土地流转的好处,引导农户由“要我流转”向“我要流转”思想转变。

  2.调查摸底。由村委会安排专人逐组逐户调查农户现有权属情况,同时摸清每个地块当前流转期限、种植现状、经营主体、主体经营状况和流转意向,进一步细化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3.测量面积。各村委聘请第三方测量公司,对有意向的农户进行土地测量、拍照,登记确认土地位置、大小、界限、耕地地力等详细土地信息。

  4.土地流转。村委与农户签订流转协议,土地使用权归村委,并开始计算租金,原农户不得在土地上进行其它违反协议的操作。

  5.整合招商。各村委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对已流转土地进行招商转租发包,原则上单个经营主体承租需大于30亩,且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村委对土地使用负有监管职责,对承租经营主体违法使用土地行为应及时制止或收回。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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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林琦嘉,联系电话:13860211799)

  抄送:区人大办、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