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4-06-13 16:14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游啸文代表:

  《关于推动田间看护用房规范化的建议》(第408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自收到《关于推动田间看护用房规范化的建议》(第4087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

  二、措施与成效

  (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自2020年8月13日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研究同意农业农村局提出的田间管理房集中整治方案以来,形成了由区委农办总牵头,资源规划分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由灌口、后溪两镇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两镇严格按照区里要求进行摸底调查、勘测现场、促拆强拆,取得明显成效。

  (二)按需建设,分类处置

  根据实际生产生活需求与农户签订协议,两镇与农户积极协商,整治举措分为只拆不建与拆后规范化建设两种类型,共拨付910.84万元。

  一是拆除效率高,集美区拆除田间管理房共计694间,其中灌口镇382间,后溪镇312间。

  二是建设速度快,集美区共规范化建设管理房61间。其中溪西村10间为钢架结构,其余51间为全塑田间管理房。

  (三)明确标准,严格要求

  规范化建设后的田间管理房严格控制在9平方米以内,严禁住人,不得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可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原则上要求在原址建设,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可破坏耕作层。

  (四)完善流程,加强监管

  农户根据生产生活需要,主动提交改造提升申请,需规范化建设的田间管理房,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数量,加大审核力度,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协议备案相关程序,依照建设标准办理实施。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户在拆除田间管理房后,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造成田间地头堆杂情况严重。

  二是部分田间管理房在拆除后仍存在回潮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从源头遏制农户乱搭乱建,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要求农户自行清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并将农机器具、化肥,统一摆放整齐,对于逾期未清理的农户,将委托城发环卫公司组织清理。

  三是建立以土地巡查员为主的巡查机制,并依托村(居)加大田间管理房回潮监管的宣传力度,形成“政府领导、镇村巡查、部门执法”的工作机制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抄  送:区人大办,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