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集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9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4-05-31 10:33 阅读人数:

  吴萱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丰富集美学村交通出行方式,助推历史文化街区提质升级的建议》(第09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致电吴萱萱代表沟通了解具体的建议,并根据建议的具体情况回复其对应的解决措施和采纳情况。

  二、措施与成效

  (一)集美学村地铁站位于网红点“十里长堤”的周边,因此吸引着大量的市民群众以及全国各地游客,火爆的人流量也带来了共享单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的难点痛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集美区城市管理局集美中队采取“白+黑”定人定岗方式,并由集美街道综合执法办牵头,集美中队城管、集美交警中队、社区居委会、第三方管理公司等建立联动机制,对“十里长堤”地铁周边巡查整治的同时,主动与集美街道协商共享单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的治理方案,在集美街道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200多个,并完成停车区域的硬化隔离提升改造,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从根本上解决车辆乱停问题。同时集美中队城管约谈美团、哈啰、青桔、喵走等共享(电)单车企业区域负责人,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十里长堤”、集美学村地铁站、厦门大桥底下、龙王宫等周边的共享单车停车点位规范管理,要求各企业增加运维人员,加强共享单车微信群的调度,及时响应、处理并反馈,并强调各企业形成合力,确保周边市容秩序井然、道路畅通。

  (二)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法律、法规、规章方面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二是利用报刊新闻、手机短信、活动现场宣传、公益广告和小区电梯广告宣传等方式,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等形式进行宣传,让百姓都能认识到不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安全,也影响市容市貌,不利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用“好声音”传播好政策,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三是在路面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化身“宣传员”,向群众分发宣传材料,进行温馨提醒,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在重要路口,更是通过小喇叭循环播放宣传音频的方式,提醒市民群众文明使用电动自行车。

  三、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提案涉及到美区城市管理局的是第二点,关于在集美学村地铁站门口增设共享自行车停车位的建议,该点位位于网红点“十里长堤”的周边,又是周边社区居民乘坐地铁最方便的站点,市民群众非机动车停车需求非常大,但因集美学村地铁站门口场地限制(场地较小),导致很多市民群众的非机动车无处停放。为了不侵占市民群众的公共资源,因此我们根据集美学村地铁站门口及周边场地现状,协调集美街道和相关部门,将共享(电)单车停车点设置于华文学院靠龙舟池一侧红绿灯周边桥下和龙舟池靠地铁站一侧沿线,以及地铁站左侧厦门大桥下停车场内,同时在地铁站门前设置共享单车路线导引,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约谈管理不到位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调度管理,确保该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井然。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