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01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24-05-31 16:58 阅读人数:

  简佳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地摊经济”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保障民生、促进就业、刺激居民消费和提振实体经济,根据市、区工作部署,我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积极落实“地摊经济”,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的原则,采取设置“摊规点”、适当跨店经营等举措支持“地摊经济”复苏,将城市精细化管理融入人文关怀和善意温暖,让城市既有“烟火气”、又有“高颜值”。

  二、措施与成效

  (一)因地制宜,逐步规范“摊规点”的设置。按照《厦门市“摊规点”设置与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厦城管办〔2022〕38号)的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各镇(街)和相关部门,按照精准定区域、科学定业态、合理定时段的原则,采取空闲区域改造、零散地域规整等措施,结合民生需求因地制宜规划“摊规点”,并与附近商圈、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形成互补。截至目前,我区六个镇(街)共设置21处摊规点(含8处临时市场),提供相对应的摊位岗位共计817个,其中公益摊位93个,占比11.4%,提供就业岗位近1000个,为提振实体经济,搞活地摊经济,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二)大力推进沿街店面适当跨店经营,依据《厦门市沿街店面适当跨店经营管理实施导则(试行)》(厦城管办〔2022〕39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出店有度、管理有为、监督有序”的原则,划设禁设区、限设区、宜设区,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店家在做好“门前三包”的基础上,在超出门店的一定区域内开展与原业态相一致的经营活动。目前,我区6个街(镇)共在9条路段,354家沿街店面因地制宜的施划“1米管理线”,大力推进适当跨店经营。

  (三)试点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市城管办根据实际情况,已经在全市8个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开展试点工作。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商场开展商业外摆活动,规范报备、审批、监管流程,按照“一店一案”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允许利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使用公共空间开展商事活动。目前,商业综合体商业外摆活动参照适当跨店经营进行。待试点工作结束后,根据市局下发的相关指导文件,我区将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开展商业外摆活动,加强协调,积极为商家服务。

  (四)受理商户临时占道申请,并本着审慎包容态度予以批复。对辖区商户开业,年庆,促销等相关活动的临时占道申请,我局各城管中队坚持以疏堵结合、方便群众、规范管理的原则,已经按程序进行受理批复。自去年以来,已受理商户临时占道促销申请共183起(含大型商超占道促销申请),结合商户需求和辖区实际情况,都予以了批复。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问题

  一是商家在经营期间不够自觉,未能按相关规定执行,既影响其他店家经营和市容秩序,同时也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因经营业务不同,在申请适当跨店经营,施划一米线上需求不同,在沿街店面统一美观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矛盾。

  三是个别街道流动人口多,闲置地块少,解决地摊经济、规范摊规点的位置选址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与镇(街)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商讨解决存在的问题,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和秩序。

  二是继续响应“夜市经济”发展的需求,结合城中村改造提升和辖区实际,对条件成熟的点位,积极协调打造“夜市经济”、特色美食街等商业街区。进一步推进适当跨店经营范围,通过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执法等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效能;规范报备、审批、监管流程,在不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市容,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方便市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继续做好商户临时占道促销申请的受理工作,疏堵结合,提升城市管理品质,提振实体经济,助力“地摊经济”。

  三是充分发挥检查督导这一重要主抓手,做实做足“指导到、服务到、检查到、通报到、整改到”五到工作,在保留了人间烟火气的同时,也保持城市环境整洁美观。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