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86号)文件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跨省就业资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厦人社〔2021〕212号)文件,现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集美区吸纳中西部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资金发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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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批人数 |
符合条件企业数(家) |
符合条件人数(人) |
实际已配金额(万元) |
实际确认发放企业(家) |
实际确认发放人数(人) |
实际发放金额(万元) |
发放比例 |
10104 |
2604 |
9948 |
474.15 |
2581 |
9914 |
456.044 |
96.18% |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6213632 传真:6068183
厦门市集美区就业中心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