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镇级、村级河(湖)长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10:28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级、镇级、村级河(湖)长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集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2017〕12号)、《集美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2018〕78号)以及各单位人事变动,现调整我区区级、镇级、村级河(湖)长。

  厦门市集美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