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23 09:06 阅读人数:

  集美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厦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集中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补齐治水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河湖水环境监管,确保用2年左右时间使小流域综合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既要管好“盆”,也要管好“盆”中的“水”。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谋划好长治久清的持久战。

  2.科学筹划,周密安排。遵循治污规律,统筹做好顶层设计,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每个流域编制科学、合理的系统整治方案,并据此周密制定建设计划,全面做好准备,确保流域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3.多元共治,形成合力。落实好区政府统筹部署、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河湖长制监督平台作用,强化党委、政府领导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

  4.近远结合,标本兼治。在流域系统治理顶层设计的指导下,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紧扣“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的治理思路,重点突出流域水环境整治,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综合治理手段,处理好近期解决问题和远期系统提升之间的关系,分阶段、分时期实施项目,减少临时性项目,避免投资浪费。

  5.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小流域综合治理效果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提升全区水质。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水质提升目标为导向,确保2个省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力争2019年12月底前消除后溪大桥劣五类水体,2020年6月底前消除瑶山溪龙厦高铁前场桥劣五类水体;到2020年全区主要溪流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溪流水质;巩固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且水质持续改善;杏林湾水环境进一步提升。

  二、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

  (一)“四乱”整治

  将小流域“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河湖强监管的第一抓手,清存量、控增量,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任务,8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10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推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一是要以镇街为单元,持续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并逐河逐湖建立“四乱”问题清单。要对照问题清单,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治一处、销号一处。二是边改边查、边查边改,对新发现的未列入台账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对各镇街“清四乱”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并加强督查督办,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二)控源截污

  1.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一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深入实施农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改善流域水质,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避免对小流域综合治理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开展全流域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排查,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确保到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三是各镇街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通过就地分散式处理或截污纳管等方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户分类、村保洁、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河湖岸边随意堆放。(区市政园林局牵头,集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配合,2019年完成)。

  2.加快推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规划和建设工作。一是坚持源头优先、分流优先的原则,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及时制定完善雨污水管网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推进现状合流制区域和混流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和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重点推进工业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管网改造。二是加快农村进村入户管网配套。严禁沿街餐饮业经营者通过雨水格栅将餐厨垃圾泔水排入雨水井。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污水截污管道建设,所截污水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三是同时按照“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扩容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加强建成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细化清单化考核机制,切实有效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区发改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配合,2020年完成)。

  3.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一是根据《集美区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后溪流域共有排污口101个,其中后溪44个排污口,苎溪20个排污口,许溪23个排污口;瑶山溪共有排污口37个;深青溪共有排污口26个。落实国家关于排污口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组织开展河道、湖泊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并挂牌公示。二是取缔非法排污口,对合法排污口强化证后监管,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不断加大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力度。(集美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配合,2020年6月底完成)

  4.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一是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按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超标或总量超标的排污单位应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二是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依法依规执行。三是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四是组织评估现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对污水处理厂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在2020年底前退出。五是所有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持续加大排放工业废水小作坊排查整治,发现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集美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配合)

  5.推进水源地专项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要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列入集美区环保目标责任状,实行年度工作考核,把考核结果列为各单位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三)内源治理

  1.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在综合调查评估流域水质和底泥污染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或生态治理方案,既要保证清除河道、湖泊中沉积的污染物,又要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要科学安全处置淤泥,鼓励淤泥资源化利用,建立循环利用淤泥的河湖清淤疏浚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集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配合)

  2.持续加强河道保洁管养。按照新修订的《集美区溪流养护实施办法》,以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有相应设施的“四有”标准,落实河道保洁养护机制。聘请社会化专业管养队伍,承担河道保洁管护任务,对全区主要河道、湖泊全覆盖管护,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线无污水直排和无垃圾的“四无”目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3.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2019年底前全面划定河道水系生态蓝线管理范围,整治水体两侧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规范管理水体沿线的垃圾收集及转运设施,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严禁正规垃圾点超范围堆放垃圾。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做好收集转运时间、清运量等垃圾收集转运记录。(集美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四)生态修复

  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河岸线,恢复水体自然形态,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在满足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注重降低水体水位,广泛种植水生植物,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保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集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配合)。2019年基本完成全区37.25公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五)活水保质

  1.恢复和保障生态基流。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生态流量调度方案,并建立调度台帐。(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集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配合),严控各类调水冲污、大引大排等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

  2.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按排入水体的功能区达标后用于河道、湖泊生态补水,有关部门在环评、立项、建设等审批中予以支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区市政园林局牵头,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配合)

  三、建立小流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强化河湖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落实各级河湖长责任主体,强化对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强化各级河长办和河道专管员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合,确保小流域综合治理落地见效。(区河长办牵头,区河长办成员单位参与,各镇街配合)

  (二)加强巡河管理。河湖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及时发现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违章建筑等,建立巡河台账,建立并落实发现问题、移交处理、核实反馈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监控设施,对重点河道进行全天候监督,着力解决违法排污、乱倒垃圾取证难问题。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制度,杜绝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区河长办、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配合)

  (三)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强化流域范围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河湖沿岸工业生产、医疗、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污单位的管理,全面摸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需安装的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等信息,督促法人(产权人)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要求,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不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或运行不正常,导致水体污染的相关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并强化证后监管,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集美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配合)加强排水许可证管理。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规定”。(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各镇街配合,2020年底完成)

  (四)强化运营维护。一是落实河湖和各类治污设施的日常维护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运营的具体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二是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日常养护机制,定期做好管网的清淤疏浚工作,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三是建立完善道路机械化清扫机制,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四是严格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按照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及泵站设施移交管理机制,2019年12月底前各镇街要完成辖区内管辖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雨水管网的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辖区内无主管道的调查、移交和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五是落实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将责任主体不明晰的排水管网纳入整改规范管理,2019年12月底前消除管理盲区,建立周期性排查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在明晰责权和费用分担机制的基础上,可探索将排水管网维护管理服务延伸到建筑小区内部。(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市政园林局按责任分工,各镇街配合)。六是规范建立农村生活污水集中纳管和分散式处理运维管理机制,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有责任主体、有运维经费、有考核机制,2019年底完成。(区市政园林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五)推进工程建设。将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水质提升的重点,委托中规院编制“三溪一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化方案,采取大规划、大投入、大整治的方法,按照轻重缓急,启动2019年三溪流域条件成熟的建设项目44项,总投资约5.08亿元,其中后溪流域23项,总投资约3.15亿元,深青溪5项,总投资约0.53亿元,瑶山溪16项,总投资约1.4亿元。各项目业主承担单位要按照轻重缓急、难易情况,分批、分项抓紧启动,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按照基建程序加快推进,倒排工期、顺序工序,把计划往前排,任务往前赶,全速推进,确保于2019年底前按时间节点全部开工建设。严把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加强实施过程质量监管,确保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发挥效用。(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灌口镇、后溪镇、杏滨街道、集美城发公司、集美国投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小流域综合治理监督检查

  (一)重点挂牌督办。在巩固国、省控断面水质的前提下,对市挂牌督办2个劣Ⅴ类乡镇断面(后溪大桥、瑶山溪龙厦高铁桥),分析深层原因,全面开展整治,确保后溪大桥2019年10-12月平均水质达Ⅴ类以上标准,瑶山溪龙厦高铁前场桥2020年4-6月平均水质达Ⅴ类以上标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周边雨污管网排查整改,严厉打击沿溪“散乱污”企业,抓紧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以点带面,实现基本消灭劣Ⅴ类水体的目标。对挂牌督办的每一个断面,建立水环境治理措施和项目台账。(集美区生态环境局、区河长办牵头,各镇街配合)

  (二)日常巡河公示。加快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落地运行,实时展示各级河长、专管员巡河管河工作情况,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利用河长制巡河APP,由专管员每天上传入河排放口图片情况,标示污水异常河段,实时跟踪整治进展。(区河长办牵头,各镇街配合,2019年建立并持续完善)

  (三)定期专项检查。以“四不两直”为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落实河长、河道专管员、湖库专管员、污染源网格员巡河日常化制度,开展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督查整改。(区河长办牵头,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等配合)

  (四)发动民众监督。委托民间组织、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每月定期开展河道保洁、水环境状况巡查检查,形成问题报告,督促各方直面问题,尽快整改。采用12345热线及96133全省统一热线,接受民众对河湖管理的公开举报,共同管河护湖。(区河长办牵头,区河长办成员单位、各镇街配合)

  (五)常态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专题报道。曝光河湖治理突出问题,宣传阶段性成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区河长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河长办成员单位、各镇街配合)

  (六)定期水质监测。按要求对省市控断面和乡镇界交接断面进行水质监测,于监测次月5日前,每月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水质监测情况。(集美生态环境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双河长制,落实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职能不转移”原则,压实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落实部门治理责任,综合省、市总任务,下达部门目标任务、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到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责任到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水环境治理项目协调推进制度,挂图作战,定期对各成员单位负责任务指标、治理项目进行专题推进。(区河长办牵头,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河长办成员单位配合)

  (二)严格考核问责。一是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要将小流域综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对于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要提请区政府进行问责;参与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承担分配的任务,确保工作成效。区检察院对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范畴,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不得评优评先,对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依纪依规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区河长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联合督查办、区农业农村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各镇街配合)

  (三)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小流域综合治理资金保障体制,形成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活水保质等工程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小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将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区财政局牵头,区河长办、区发改局、区市政园林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配合)

  (四)提升科技水平。为科学、高效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选择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全过程智力支持。妥善选择具有经验的专家、单位协助统筹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推动和支持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强适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成果提炼,总结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提高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区河长办、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市政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