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关于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购买社会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8-11-02 17:00 阅读人数:

 

社会环保技术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厦府(2016)405号 )和《集美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集府〔2017〕85号),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对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区域土壤进行环境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监测点位: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点4个,背景点1个

二、 监测项目:A1类-重金属8种(镉、铅、铬、铜、锌、镍、汞、砷),A2类-重金属与元素8种(锰、钴、硒、钒、锑、铊、铍、钼),,A3-无机物2(氰化物、氟化物)、C3-石油烃(无机)(C10-C40总量),D1类(土壤pH)。

三、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土壤采样,2018年12月底前出具检测报告和调查分析报告,并提交我局。

请具备计量认证资质(CMA)的各社会环保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于2018年11月10日上午11:00前将检测方案及报价提交到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

    杨俊涛             黄炳锋  

联系电话13950032667        18905925768

    :集美区集源路75号

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