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0-04-24 16:30 阅读人数:

为保障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安全,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集美区印发修订后的《坂头-石兜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在详细调查坂头-石兜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充分评估环境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将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以及水华灾害四类,并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修订后的预案对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等内容上做了调整和补充,建立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和高效到位的应急指挥体系和工作网络,进一步提高了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