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国道324(纵二线)厦漳界至凤山段工程(集美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批前公示
时间:2024-03-11 17:44 阅读人数:

  我局已受理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用地位置 

  用地现状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国道324(纵二线)厦漳界至凤山段工程(集美段)

  交通运输用地-1003公路用地(公路用地)

  基于CGCS2000坐标为130907.782

  平方米(基于XM92坐标为130884.614

  平方米)

  -

  集美区

  均为国有土地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3月21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东路7号7层;电话:0592-6228906;传真:0592-62851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