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4〕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精神和要求,我局于5月31-6月1日组织对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学校
评估结果
杏美小学
一级
康德小学
安仁小学
英贤学校侨英校区
英贤学校杏林校区
集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