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5 09:42 阅读人数: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教合[2018]2号),2020年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拟于近日正式启动。因疫情原因,2019-2020学年春季延迟开学,请各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以2019-2020学年上学期成绩和表现作为主要依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㈠在我市中小学就读并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

  ㈡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㈤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或在学科竞赛、文体比赛中成绩突出,或在厦门为学校和社会做出其他贡献,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

  二、申报流程

  ㈠请各校于即日起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的申请,于5月29日截止。

  ㈡各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区属学校报送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报送厦门市教育局。

  ㈢区教育局对区属学校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于6月12日将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对市直属学校申请材料审核把关。

  ㈣由市教育局国合处召集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于6月24日前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并于7月1日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㈤公示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由厦门市教育局正式对外发布。

  ㈥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程序于7月25日前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申请材料

  ㈠《厦门市中小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㈡台胞证复印件;

  ㈢加盖学校公章的本学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的材料;

  ㈣学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㈤学生在本学年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需表格可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下载,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与否均不予退还。

  四、名额分配

  ㈠小学生项目

 

  名额分配

  候补名额

  思明区

  21

  4

  湖里区

  5

  1

  集美区

  7

  1

  海沧区

  5

  1

  同安区

  4

  1

  翔安区

  2

  1

  市直属校

  4

  1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5

  1

  合   计

  53

  11

  ㈡中学生项目

 

  名额分配

  候补名额

  思明区

  4

  1

  湖里区

  1

  0

  集美区

  1

  0

  海沧区

  3

  1

  同安区

  2

  0

  翔安区

  1

  0

  市直属校

  58

  12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10

  2

  合   计

  80

  16

  ㈢名额分配说明

  1.奖学金名额分配按各区、校就读台湾学生人数占该学段台湾学生总人数比例确定。

  2.除正式名额之外,另有约20%的候补名额,用于正式名额申报学生因不符合条件落选后递补。

  3.区属校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筛选,按分配名额报送;市直属校按不超过该学段在校台生人数的15%报送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总量控制。

  4.如因就读人数不足或申报学生不符合条件造成缺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名额调配。

  五、组织管理

  1.各区、校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申报工作。

  2.请各区、校在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市教育局国合处,联系人:陈昀,联系电话:2667827,电子邮箱:xmsjyjghc@163.com。

  

    附件:厦门市中小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厦门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