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反馈厦门市集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意见》(闽政教督办〔2024〕32号),集美区制定《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集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整改工作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集美区教育局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92-6255699
邮箱:ruanlingyan_jm@jimei.gov.cn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集美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