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集美区校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5-31 09:59 阅读人数:

  

  根据《中共集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集委教工委〔2022〕22号)的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度集美区校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必检单位(共24个)

  1.中学、九年制(共4个):杏南中学、上塘中学、后溪中学、华大附校。

  2.小学(共16个):李林小学、乐安小学、马銮小学、锦园小学、新村小学、东边小学、灌南小学、田头小学、英村小学、军民小学、后溪小学、顶许小学、双岭小学、东辉小学、坑内小学、三社小学。

  3.幼儿园(共2个):英村(兑山)幼儿园、园博幼儿园。

  4.其他(共1个):少体校。

  (二)可申请免评单位(58个)

  1.中小学(共35个):厦门十中、杏滨小学、后溪中心小学、曾营小学、乐海小学、灌口中心小学、灌口小学、灌口中学、侨英小学、集美小学、宁宝小学、滨水学校、集美二小、乐安中学、康城小学、新源小学、窗内小学、杏苑小学、杏北小学、高浦小学、西滨小学、杏东小学、西亭学校、兑山小学、双塔小学、内林小学、园博学校、新亭小学、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杏东中学、碧溪小学、集美实验学校、诚毅中学、蔡林学校、实验小学。

  2.幼儿园(共17个):实验幼儿园、杏林中心幼儿园、侨英中心幼儿园、灌口中心幼儿园、集美幼儿园、后溪中心幼儿园、杏滨中心幼儿园、宁宝幼儿园、新亭幼儿园、北站幼儿园、诚毅幼儿园、滨海幼儿园、乐海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康城幼儿园、幸福幼儿园、前场幼儿园。

  3.新办校(园)(共3个):海山幼儿园、珩山幼儿园、敦尚幼儿园。

  4.其他(共4个):区教师进修学校、招生考试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评估的范围与适用标准

  1.中小学:《厦门市集美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稿)

  2.公办幼儿园:《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

  3.区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指南》

  4.区特殊教育学校:《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

  5.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

  6.区招生考试中心(社区学院):《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7.区少体校:《厦门市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材料上传注意事项:①途径:【教育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督导】——【素质】——【评估管理】——【学校材料上传】。②上传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③注意事项:上传的单个材料大小控制在5M之内 ,选择代表性上传;材料格式支持excel、word、图片、PDF,尽量选择PDF格式,便于系统查阅,材料文件命名不要带“.”。免评申请表、先进校申报表要加盖公章上传。

  2.必检的中小学于6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集美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申报表》《集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表》《自评报告》及相应信息采集材料。现场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3.必检的幼儿园根据今年的幼儿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具体通知执行,联系人:林艳。

  4.申请免评单位(含幼儿园)仍需严格开展自评工作,应于6月15日前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集美区中小幼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免评估申请表》及《自评报告》,逾期视为不申请免评。

  5.进修学校、招生考试中心、职教、特教、少体校于6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稿发至邮箱。

  附件:1.集美区中小幼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免评估申请表

      2.集美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申报表

      3.集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表

      4.集美区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表

      5.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表

  

 

                                                                        集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