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集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2022年修订稿)的通知》(集委教工委〔2022〕22号)的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度集美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必检单位(共35个)
1.中学、九年制(共7个):上塘中学、后溪中学、蔡林学校、杏东中学、诚毅中学、厦门十中、集美实验学校。
2.小学(共19个):双岭小学、田头小学、新村小学、军民小学、英村小学、东边小学、乐安小学、李林小学、三社小学、马銮小学、实验小学、东辉小学、新亭小学、锦园小学、灌南小学、顶许小学、坑内小学、后溪小学、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
3.幼儿园(共8个):杏滨中心幼儿园、英村(兑山)幼儿园、新亭幼儿园、北站幼儿园、康城幼儿园、前场幼儿园、幸福幼儿园、园博幼儿园。
4.其他(共1个):少体校。
(二)可申请免评单位(44个)
1.中小学(共28个):碧溪小学、曾营小学、集美小学、园博学校、窗内小学、杏苑小学、后溪中心小学、高浦小学、乐海小学、灌口中心小学、灌口小学、兑山小学、侨英小学、双塔小学、集美二小、新源小学、杏滨小学、杏北小学、西滨小学、杏东小学、宁宝小学、内林小学、康城小学、灌口中学、杏南中学、乐安中学、西亭学校、滨水学校。
2.幼儿园(共11个):实验幼儿园、杏林中心幼儿园、侨英中心幼儿园、灌口中心幼儿园、集美幼儿园、后溪中心幼儿园、宁宝幼儿园、诚毅幼儿园、滨海幼儿园、乐海幼儿园、新城幼儿园。
3.新办校(园)(共1个):华大附校。
4.其他(共4个):区教师进修学校、招生考试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评估的范围与适用标准
1.中小学:《厦门市集美区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稿)
2.公办幼儿园:《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
3.区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项目建设指南》
4.区特殊教育学校:《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
5.区教师进修学校:《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标准》
6.区招生考试中心(社区学院):《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7.区少体校:《厦门市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附件:1.集美区中小幼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免评估申请表
2.集美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申报表
3.集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表
4.集美区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表
5.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表
集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