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3-01-12 10:57 阅读人数: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于2023年1月2日至12日,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为做好本次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问卷调查内容主要聚焦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问卷)、教师(教师问卷)、书记校园长(书记校园长问卷)。

三、具体实施

问卷调查二维码: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