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3-02-24 16:2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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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教育有关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类学校(不含党校,下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指导、协调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有关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提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建议,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

  (四)承担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布局调整、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指导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我市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

  (七)承担中等和初等教育招生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工作的责任;协助落实我区中职、中小学招生计划。

  (八)负责指导、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德育工作以及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的建议,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十)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按权限办理合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核、申报等工作;指导开展教育对外和对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配备和管理。

  (十三)负责指导我区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老干部、工青妇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教育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全额

  11

  10

  厦门市集美区上塘中学

  全额

  172

  144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学

  全额

  112

  101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

  全额

  381

  310

  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

  全额

  257

  224

  厦门市杏南中学

  全额

  469

  403

  厦门市第十中学

  全额

  328

  294

  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全额

  331

  190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额

  16

  15

  厦门市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

  全额

  41

  37

  厦门市集美小学

  全额

  106

  84

  厦门市集美第二小学

  全额

  110

  97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小学

  全额

  108

  91

  厦门市集美区内林小学

  全额

  97

  82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小学

  全额

  95

  79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小学

  全额

  94

  83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心小学

  全额

  87

  68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小学

  全额

  127

  102

  厦门市集美区曾营小学

  全额

  124

  99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

  全额

  153

  34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心幼儿园

  全额

  133

  23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幼儿园

  全额

  97

  22

  厦门市集美幼儿园

  全额

  123

  25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中心幼儿园

  全额

  103

  29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中心幼儿园

  全额

  122

  27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中心幼儿园

  全额

  154

  33

  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小学

  全额

  91

  78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

  全额

  93

  83

  厦门市集美区新源小学

  全额

  95

  79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

  全额

  207

  171

  厦门市集美区康城小学

  全额

  151

  132

  厦门市集美区李林小学

  全额

  90

  78

  厦门市集美区西滨小学

  全额

  65

  59

  厦门市集美区杏东小学

  全额

  161

  129

  厦门市集美区杏北小学

  全额

  125

  107

  厦门市集美区高浦小学

  全额

  62

  50

  厦门市集美区杏苑小学

  全额

  109

  81

  厦门市集美区西亭学校

  全额

  143

  123

  厦门市集美区锦园小学

  全额

  49

  44

  厦门市集美区马銮小学

  全额

  41

  35

  厦门市集美区乐安小学

  全额

  43

  31

  厦门市集美区兑山小学

  全额

  29

  25

  厦门市集美区英村(兑山)幼儿园

  全额

  123

  26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学校

  全额

  70

  60

  厦门市集美区宁宝幼儿园

  全额

  159

  20

  厦门市集美区双塔小学

  全额

  93

  76

  厦门市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

  41

  29

  厦门市集美区窗内小学

  全额

  60

  51

  厦门市集美区北站幼儿园

  全额

  121

  26

  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

  全额

  107

  88

  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小学

  全额

  93

  74

  厦门市集美区新亭幼儿园

  全额

  131

  24

  厦门市集美区杏东中学

  全额

  104

  89

  厦门市集美区新城幼儿园

  全额

  178

  24

  厦门市集美区滨海幼儿园

  全额

  90

  18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幼儿园

  全额

  165

  19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幼儿园

  全额

  139

  21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全额

  20

  18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全额

  9

  9

  厦门市集美区康城幼儿园

  全额

  60

  11

  厦门市集美实验学校

  全额

  126

  96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中学

  全额

  107

  84

  厦门市集美区三社小学

  全额

  78

  66

  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小学

  全额

  62

  56

  厦门市集美区坑内小学

  全额

  48

  34

  厦门市集美区田头小学

  全额

  35

  25

  厦门市集美区双岭小学

  全额

  45

  35

  厦门市集美区东辉小学

  全额

  31

  27

  厦门市集美区顶许小学

  全额

  62

  48

  厦门市集美区军民小学

  全额

  16

  14

  厦门市集美区新村小学

  全额

  72

  57

  厦门市集美区碧溪小学

  全额

  30

  26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小学

  全额

  32

  26

  厦门市集美区东边小学

  全额

  31

  26

  厦门市集美区英村小学

  全额

  31

  27

  厦门市集美区前场幼儿园

  全额

  34

  10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小学

  全额

  102

  55

  厦门市集美区蔡林学校

  全额

  112

  78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幼儿园

  全额

  34

  8

  厦门市集美区幸福幼儿园

  全额

  109

  16

  厦门市集美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全额

  3

  3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全额

  106

  98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小学

  全额

  15

  11

  厦门市集美区敦尚实验幼儿园

  全额

  8

  5

  厦门市集美区海山实验幼儿园

  全额

  23

  7

  厦门市集美区珩山实验幼儿园

  全额

  33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教育部门主要任务是:坚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教育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强“一个主阵地”,抓好“两支队伍”,补强“三个薄弱环节”,在新起点上推进集美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强“一个主阵地”

  在“双减”背景下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强学校主阵地,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稳慎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计划到2023年底,80%的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二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14所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培育,有序推进63所中小学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学校课堂教学改进行动,推进幼小、小初、初高衔接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教学视导和专项视导,重点检查指导中小学严格落实新课程方案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加强基于新课标的考试研究,抓好初、高中毕业班教学与复习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题库建设和校本作业设计与管理研究,完成区级质量监测。大力开展教学教改经验交流等区域规模教研活动。

  三是增强“五育并举”实效。编印小学版“诚毅之光”读本,完成《陈嘉庚教育思想研究汇编》,年底召开陈嘉庚教育思想研讨会,持续强化以“嘉庚精神”为载体的中小幼一体化“诚毅”育人体系建设。新增10所区级人工智能试点学校,开展中学生信息学奥赛培优,加强人工智能教育。与集美大学展开合作,完成全区中学生心理测评,建立电子心理档案,构建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大数据治理体系,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整合美育资源,培育第二批闽南戏曲示范校。依托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研发特色课程,加强工业类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课程的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的劳动教育模式。提高课后服务保障水平,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减轻一线教师负担。

  四是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指导学校加强内涵发展的创新驱动和项目带动,拟定内涵发展窗口学校遴选细则,推进10所内涵发展窗口学校培育。建立结果导向的特色办学机制以及教研员与特色办学基地学校的挂钩联系制度,强化过程督导,完成特色办学基地学校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与交流活动。

  (二)抓好“两支队伍”,同时严格招生要求,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要求努力减少大校额,控制超额班级数

  一是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多层次多渠道招聘编内教师,逐步降低编外教师比例,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区教学新秀、区级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等培训,开展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管区培第一阶段工作。指导各校“一校一规划”促进年轻教师成长。加强中小学班主任能力建设,构建培养和成长体系。

  二是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校(园)级领导岗位聘任瓶颈,拓宽其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通道,提高专技人员担任管理者的积极性。抓实校(园)级领导班子考核,明年起对全区公办校(园)领导班子进行轮流考核,每年抽选33%,3年完成一轮全覆盖。加强管理干部梯队建设,支持名校长工作室、管理研修室、后备干部学习共同体等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实施管理干部赴名校跟岗锻炼、培训研修等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校级领导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学校对中层干部的管理。

  (三)补强“三个薄弱环节”

  学位供给方面。新建成中小学、幼儿园6所,新增建设学位10230个,力争厦门十中后溪校区、仁德实验小学、凤鸣实验小学、华大附校莲花校区等投入使用,从总量上持续缓解入学压力;统筹优化招生片区,努力挖潜扩容,从配置上努力破解入学难题。

  缩小校际差距方面。一方面盘活区内优质资源,稳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程,将集美二小教育集团办学模式推广至其他片区,进一步创新集团化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努力畅通资源拓展增值路径,打造更加紧密的办学集团,大力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区外优质资源嫁接,积极引进岛内或省内名校到集美开办校区或开展合作办学,带动区域发展。

  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方面。计划新开办7所公办幼儿园、1所国企办幼儿园,持续推进配套园或优质民办园收购工作;计划创评10所区级示范、3所市级示范、1所省级示范培育对象。成立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幼儿园“批、评、督、导、研、培、引”一体化管理体系;加强小片区管理,将公办园办园体制从“一托二”模式转变为“一托一”模式(一所总园带一个分园),推动保教和管理质量整体提升;推进托育一体化发展,2023年新办园銮江实验幼儿园计划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试点。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教育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为317494.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413.73万元,增长8.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556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5566.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927.4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教育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为317494.1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413.73万元,增长8.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2802.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277.78万元,公用支出69524.97万元;

  2.项目支出62764.0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927.4万元。

  (三)教育部门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566.7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486.33万元,增长8.04%,主要是由于教职工编制数增加644人,在职教师人数增加291人,公办学校(园)学生人数增加7325人,影响一般公共支出的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1.35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机关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418.9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行政管理费用、正常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费用和政策性补助支出。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61265.76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新开办园添置设备及修缮经费、教育公司经费、浒井幼儿园、凤林幼儿园、垵山幼儿园、海凤幼儿园、ioi棕榈城配套幼儿园改造项目及美山幼儿园基本建设等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108541.28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集美区海凤小学及地下停车库工程、顶许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工程、曾厝小学、双岭小学扩建工程、灌南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顶许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等基本建设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57973.70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杏东中学临时运动场地工程、杏苑初中及上塘中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等基本建设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6709.38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苎溪高中基本建设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12142.8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人才补助经费、德体活动经费、公民办安全综治经费及厦门一中集美分校(灌口中学)图书办公综合楼、乐安中学艺术楼、室内体育馆及地下防空设施(地下停车场)项目、厦门市杏南中学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八)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9040.58万元。主要用于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项目及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污水接驳工程基本建设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1369.65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及基本建设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280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经费及各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专项经费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410.20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进修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和正常教育教学公用经费、教师继续教育办学条件提升、教师继续教育成果汇编经费、教师继续教育科研经费、质量监控和竞赛专项经费、教学竞赛经费及名师考核奖励金经费等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集美区凤山小学及地下停车库工程(一期)项目及新村小学改扩建项目。

  (十三)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4515.54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提升办学条件专项经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小额零星设备添置和校园维修专项经费、中小学城域网及软件信息经费、教育基建项目资金等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4039.8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集美教育PPP项目、挂牌督导和评估经费、非公基层组织人员工作和活动经费及集美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基本建设等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598.9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系统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086.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政策支付区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政策行政人员及职工缴交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868.16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单位医保缴费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政策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422.85万元。主要用于区教育系统按照政策支付在职教职员工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教育预算已根据各类教育需求和教育法定增长需求足额安排预算资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教育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教育开展对集美区教育考评、验收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18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目前教育系统公车存有量为0。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资金(区级)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本区参与政府分级限价收费管理的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按其招收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数给予分级管理财政补助经费;对本区符合条件的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给予综合奖补。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厦教基〔2018〕18号)、《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普惠性幼儿园财政分级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规〔2020〕1号)设立此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贯彻落实厦教基〔2018〕18号、厦教规〔2020〕1号、集教〔2019〕25号、集教〔2020〕115号文件精神,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2)不定期开展培训会,加强文件解读,指导各园依据业务流程完成补助经费的申请工作;

  (3)每学期初根据系统审核结果,对参与政府分级限价收费管理的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预拨分级管理财政补助70%,期末根据清点结果据实结算;

  (4)对符合集教〔2019〕25号文第三章综合奖补机制条件的幼儿园给予综合奖补;

  (5)抽查三分之一的幼儿园,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园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进行审计,于本年度实现三年一轮全覆盖。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47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本区接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其接收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免学费;对本区非普惠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其招收的厦门市户籍在校学生,且按规定免除学生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等费用的,给予免学杂费、课本费(含字典)、簿籍费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助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6〕12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217号)设立此项目。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贯彻落实厦府办〔2016〕125号、厦府规〔2020〕6号、厦府〔2016〕217号文件精神,开展政策宣传和文件解读工作,指导各校依据业务流程完成补助经费的申请工作;

  (2)每学期初根据职能科室审核结果,对本区接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预拨免学费补助70%,期末根据清点结果据实结算;对未经统筹入学的学生拨付免学杂费、课本费(含字典)、簿籍费补助。

  (3)每学期初根据职能科室审核结果,对本区非普惠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拨付免学杂费、课本费(含字典)、簿籍费补助;

  (4)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普惠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财政补助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47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教育系统人才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对本区柔性引进高层次教育人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厦集委办〔2018〕92号《中共厦门市集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委人才办〔2021〕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厦集委办〔2018〕92号《中共厦门市集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集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柔性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教育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机关其他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教育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教育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4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