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预算说明
时间:2021-03-11 17:28 阅读人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承担区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教育教学评估理念与方法研究、教育评估业务培训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为9人,在职人数为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提供督导机制支撑和评价制度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政工作

做好迎接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准备工作。组织学习“两项督导”新方案,并做好新一轮“两项督导”省级督导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进一步优化“1+X”模式,为督导提质减负:简化“1+X”流程,提高督导效率;优化信息平台,实现智能数据分析;强化专项督导,提高督导的针对性;运用“1+x”模式,优化幼儿园挂牌督导;关注督导报告,有效运用督导结果。

继续丰富经常性督导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回应社会和家长对教育方面的诉求。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面提高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将挂牌督导结果量化,纳入素质教育综合评估体系,重点解决集美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突出“规范办学行为”“师生阅读”“习惯养成”“体育与艺术工作”“学校特色”等重要内容。

 (三)扎实做好专项督导工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督导办以及市教育局督导处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实际,续开展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以及针对教育的重点、热点方面的专项督导

 (四)继续做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中小学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督导室根据中共集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修订稿)的通知》(集委教工委 2018 3 )文件精神,将于20216月对区属各相关学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做为学校和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规范组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教育决策。将质量监测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做好2021年国家、省级等各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好动员部署会和监测工作培训会,做好规范性和保密性督查,做好工作总结和监测结果运用。

 (六)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2021年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第一个五年周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府教督[2018]5号)要求,我区将启动集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第四阶段工作,将评估50所公民办幼儿园。

 (七)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系数”监测工作

继续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系数”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全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均衡状况,促进义务教育域优质均衡发展。

(八)多渠道打造精干队伍

加强“1+X”督学培训,提升责任督学规范督导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丰富室本培训的形式,组织案例分析,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组织集美区教育督导研修班培训。依托集美教育督导工作平台,进行督学理论网络培训。组织督学撰写督导案例,评选优秀案例。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509.14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93.55元,增长22.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509.14万元,2020年预算数增加93.55万元,增长2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7.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1.33万元,公用支出25.81万元

2.项目支出16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9.1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3.55万元,增长22.5%,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基数略有上浮和项目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教育支出279.15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的工资福利、正常事业公用费用和政策性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6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按照政策支付教职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1.23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按照政策缴交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目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教育督导工作劳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教育预算已根据各类教育需求足额安排预算资金了。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5万元。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为迎接省对县督导等检查,安排公务接待经费0.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18年底进行了公车改革,目前教育系统公车存有量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