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集美街道后尾角陈氏祠堂保护修缮工程的函》、《集美街道后尾角陈氏祠堂保护修缮工程》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闽文物字〔2020〕298 号)规定及《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美区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护修缮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集委办〔2020〕44 号)要求,经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专家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修缮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修缮不得超出批准的方案许可范围,变更设计应再次申报;应严格按图施工,并尽可能保留和使用原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周边环境整治内容。
三、施工前,应按要求向我局报送《开工登记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文物质量和文物建筑安全;工程竣工后,请依法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专此批复。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