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集美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集美区羽毛球协会
三、竞赛时间
Ø 单项赛:2021年11月27-28日(上午8:30,下午14:30)
Ø 团体赛:2021年12月11-12日 (上午8:30,下午14:30)
四、 竞赛地点:全总杏林湾大酒店羽毛球馆
五、 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单项赛:青年组男子单打、中年组男子单打、青年组女子单打、中年组女子单打、青年组男子双打、中年组男子双打、青年组混合双打、中年组混合双打
1、青年组:198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中年组:1961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出生
备注:中年组选手可降组参加青年组比赛,青年组选手不允许参加中年组比赛。
(二)混合团体赛:
1、年龄要求:18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出场顺序及要求(运动员不得兼项):
①第一男双(搭档年龄相加90周岁以上)
②混合双打(搭档年龄相加70周岁以上)
③第二男双
④女子双打
⑤第三男双(搭档年龄相加75周岁以上)
备注:运动员年龄=2021-出生年份。
六、 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参赛单位
各镇(街)、机关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到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凡集美辖区户口和在集美的居住人口(2020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办理居住证的)均可参加;工作单位在集美区的公民(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参加(在校学生和现役运动员除外);
3、单项赛一名运动员最多可报名参加2个项目的比赛,团体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其及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全区通报批评并禁赛两年;
4、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及个人负责。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其他不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疾病;
5、资格初审:队伍报名后,组委会将对队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针对信息完整度等审核是否符合要求),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队伍(各参赛队伍需对本队队员是否符合比赛相关规定负责),按报名顺序进行联系,完成信息核对以及相关文件签署等报名确认工作。
6、根据赛事防疫要求,请各参赛运动员、领队进入场馆时主动出示以下资料,由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入场(如运动员无手机,请提前截图并彩色打印纸质资料)。
(1)测体温并出示健康码绿码
(2)提供行程卡,过去14天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地区
(3)扫描场馆入场码
(三)参赛办法
1、单项赛每人限报两项,团体赛一个单位只能报一支队伍。
2、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领队可兼运动员)、运动员14名(可每队最多可报1名集美本地户籍的专业退役运动员或体院运动训练专业毕业运动员,需在报名表上备注);参赛队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非集美户口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内)或缴交社医保证明(近期三个月的缴交记录)),同时提供领队和运动员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3、报名截止:2021年11月15日中午12:00时(或报名队数达到组委会限定各项目(单项、团体)队数 24支即停止报名)(如果某个单项报名对数少于6对将取消此单项或者并入其他单项)。通过识别微信二维码添加集美羽协工作号领取报名表格。组队完成后将电子报名表和附有运动员照片资料表发送到集美羽协工作号,盖章的报名表比赛当天交到签到处,联系人:【朱建勋】,电话:13225927678;
4、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中午12:00。名单公示与申诉期:2021年11月16-18日,逾期恕不受理
5、领队会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15:30在集美区同集南路30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10楼1006室召开,请各领队准时参加,未到场参加抽签的,由组委会代抽。
七、竞赛办法与比赛规定
(一)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先分组循环再淘汰的赛制进行;
2、计分方法: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场为一局30分制,15分交换场区,以比分率先得到30分的一方为获胜;
3、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必须打满五场。决定名次的办法:按获胜场数定名次;如两队获胜场数相等,按两队间比赛的胜方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等,则按在该组比赛净胜分数定名次,如还剩两队净胜分数相等,则两队间比赛的胜方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净胜分数相等,则以抽签定名次;
4、第二阶段淘汰赛,见三就收;
5、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6、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参赛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运动员比赛所得比分有效。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场报到,一场比赛,参赛运动员迟到超5分钟(以裁判员的时间为准,上一场结束时间即为下一场开始时间),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遇连场,运动员可以休息10分钟;
(2)罢赛:比赛中参赛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组委会仲裁组提出申诉。参赛运动员或俱乐部(团队)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在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经劝说说服教育工作计算时间后)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二)比赛规定
1、比赛服装:各代表队建议统一比赛服装
2、比赛用球:澳加林AC3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将根据参赛的队伍数量确定录取相应的名次。
九、关于管理、申诉
(一)管理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球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2、在比赛过程中,领队必须按比赛规则的要求管理好球队成员。运动员应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赛场上严禁使用带有侮辱、指责、挑逗性的语言,或做不文明手势等行为来侵犯他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罢赛和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生;
(二)申诉
1、队伍在完成组委会初步审查后,组委会将各参赛队员名单公示于赛事领队微信群),公示时间三天。若对运动员报名资料及资格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竞赛组提出申诉,公示期满后视为对公布资料无异议。被申诉方应在3天内承担举证责任,逾期不举证或举证材料不符视同申诉有效。确定参赛资格有问题或参赛报名者与上场运动员不符者,将取消其所在单位比赛资格
2、申诉时应交纳申诉费每人次500元,组委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胜诉,申诉费退还;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参赛队员资格的申诉:第一、应在公示期间,交纳申诉费(每人次500元)并提交详细的申诉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第二、每场比赛前双方队员有权互相检查对方证件。
3、参赛队员在提出申诉未得出结果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罢赛。否则,裁判长可以判罚,以弃权处理。
4、运动员名单一旦进入公示,除非运动员资格不符必须调换,否则各队参赛名单不再予以更动。
5、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竞赛规程将进行实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