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美区全民健身季拔河比赛规程
时间:2021-10-29 15:26 阅读人数:

  一、主办单位:集美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厦门沐宇体育推广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2021年11月13-14日

  四、竞赛地点:区青少中心篮球场

  五、比赛组别:成年男子组、成年女子组

  六、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参赛单位

  各镇(街)、机关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到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凡集美辖区户口和在集美的居住人口(2020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办理居住证的)均可参加;工作单位在集美区的公民(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参加(在校学生和专业运动员除外);

  3、一个居民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其及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全区通报批评并禁赛两年;

  4、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及个人负责。

  (三)参赛办法

  1、每个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各14人(上场人员12人,替补队员2人),参赛队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非集美户口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缴交社医保证明),同时提供领队、教练和运动员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2、所有参赛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资料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非集美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或社医保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8日中午12:00前送交集美区同集南路30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10楼1006室,送交前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和附有运动员照片资料表发送到邮箱:1175229513@qq.com,工作人员:雷雄,联系电话:18965161263,逾期恕不受理;

  3、领队会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下午16:00在集美区同集南路30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10楼1006室召开,请各领队/教练准时参加,未到场参加抽签的,由组委会代抽。

  七、竞赛办法与比赛规则

  (一)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先循环再淘汰赛。

  2、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各领队在参加领队会议时抽签决定所在的组别。第一局队长通过挑边的方式,由赢方挑选场地,比赛结束时双方交换场地,如在一场比赛中,连赢两场,比赛结束,如一胜一负,双方队长通过挑边的方式,由赢方挑选场地,进行第三局的比赛。

  (二)比赛规则

  1、各队比赛线距中心线1.5米,绳垂垂直线超过本方比赛线即为获胜;

  2、若比赛僵持时间超过45秒仍未决出胜负,则依绳垂垂直线偏向方为获胜方;

  3、每局比赛间隔2分钟,决胜局间隔5分钟;

  4、同一场比赛中不可替换队员,如要替换队员需提前申请;

  5、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

  6、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不准戴手套;最后一名运动员不得将绳子绑在身上,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7、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十分钟到场,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作为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将根据参赛的队伍数量确定录取相应的名次。

  九、关于管理、申诉

  (一)管理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2、在比赛过程中,教练员必须按比赛规则的要求管理好运动员。运动员应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赛场上严禁使用带有侮辱、指责、挑逗性的语言,或做不文明手势等行为来侵犯他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罢赛和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生。 

  (二)申诉

  运动队如对比赛有异议,请在赛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组委会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需经领队签字或单位盖章,同时附上举证依据),并缴交申诉费5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经联席会议确认后不再受理申诉,冒名顶替除外。

  十、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1年集美区全民健身季活动拔河比赛报名表

  2.2021年集美区全民健身季活动拔河比赛资料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竞赛规程将进行实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