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美区全民健身季乒乓球比赛规程
日期:2021-11-0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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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办单位:集美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

  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集美区乒乓球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 分站赛:

  Ø 杏滨、杏林街道辖区:杏林文体中心(11月20日)

  Ø 集美、侨英街道辖区:集美区老人活动中心(11月27日)

  Ø 灌口镇、后溪镇辖区:灌口涌泉工业园区(12月4日)

  (二)总决赛:杏林文体中心乒乓球馆(12月11日)

  四、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参赛单位

  分区赛:各镇(街)、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总决赛 :各分区赛团体赛前4名队伍及主办单位邀请队伍。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到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凡集美辖区户口和在集美的居住人口(2020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办理居住证的)均可参加;工作单位在集美区的公民(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参加(在校学生和专业运动员除外);

  3、一个居民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其及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全区通报批评并禁赛两年;

  4、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及个人负责。

  (三)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可代男运动员参赛)。参赛队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非集美户口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缴交社医保证明),同时提供领队、教练和运动员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

  2、所有参赛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资料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非集美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或社医保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14日18:00时前送交集美区杏前路195号,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和附有运动员照片资料表发送到邮箱:6230217@qq.com,联系人:邱雪飞,电话:13860197801,逾期恕不受理。

  3、领队会:2021年11月15日19:30在集美区杏前路195号顺兴针织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召开,请各领队/教练准时参加,未到场参加抽签的,由组委会代抽。

  五、竞赛办法

  (一)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

  (三) 每局采用11分制。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制。

  (四) 比赛使用双鱼40毫米直径的三星白色球。

  (五) 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度对比赛的场次进行调整。

  六、参赛要求

  比赛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报到,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作弃权论处(以比赛现场裁判记录的时间为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将根据参赛的队伍数量确定录取相应的名次。

  八、关于管理、申诉

  (一)管理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球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2、在比赛过程中,教练员必须按比赛规则的要求管理好球队成员。运动员应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在赛场上严禁使用带有侮辱、指责、挑逗性的语言,或做不文明手势等行为来侵犯他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罢赛和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生。

  (二)申诉

  球队如对比赛有异议,请在赛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组委会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需经领队签字或单位盖章,同时附上举证依据),并缴交申诉费5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

  九、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1年集美区全民健身季活动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2.2021年集美区全民健身季活动乒乓球比赛资料表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竞赛规程将进行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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