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行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
(二)查处辖区内营业性演出和娱乐场所、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游艺)、艺术品(含美术品)、文物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辖区内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辖区内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辖区内盗版侵权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三)根据委托负责对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承担辖区内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辖区内的旅游投诉和举报。
(四)承担辖区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包括3个科室,人员编制数是32人,在职人数是33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抓重点、控节点、破难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抓好行业监管,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市场监管,确保行业规范有序。一是建立健全一户一档。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三是抓好“双随机”工作。四是做好节假日和敏感时期专项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抓专项工作,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一是抓好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二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好“扫黄打非”工作。四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五是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六是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七是抓好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三)抓信息宣传,提升行业素养。坚持执宣并进,把抓宣传、造氛围作为推进执法工作的重要抓手,注重宣传的广泛性、时效性和多样性,结合相关工作,及时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及时编发执法简报信息,进一步提升全行业法制和文明素养。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为1320.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0.83万元,增加8.2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2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为1320.51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0.83万元,增加8.2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98.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5.42万元,公用支出83.09万元;
2.项目支出22.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0.51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0.83万元,增加8.27%,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经费和公用支出经费的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1114.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制服购置经费、工作经费等支出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由于2023年与2024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及2024年均没有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后,我单位已无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0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13万元,增加24.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