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集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厦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区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集美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拟推荐闽派古琴等5个项目为集美区第六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现将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公示意见受理单位: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台商楼2楼
联 系 人:林舜杰
联系电话:0592-6251220
附件:集美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