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海涉疫违法犯罪活动,防范疫情海上输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厦门市公安局《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举报涉海涉疫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涉海偷越国(边)境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一)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偷越国(边)境案件的,每起奖励10000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人员的组织者,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奖励100000元;
(三)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奖励300000元,30名以上的奖励500000元。
二、举报涉海走私、非法捕捞、妨害传染病防治等刑事犯罪案件的有功人员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一)协助破获一般刑事案件,奖励2000元;
(二)协助破获危害较大、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奖励3000元;
(三)协助破获由市公安局督办的刑事案件,奖励5000元;
(四)协助破获危害极大、影响恶劣并由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奖励8000元;
(五)协助破获由公安部督办的刑事案件,奖励10000元。
三、发现扭送或协助抓获涉海走私、非法捕捞、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奖励:
群众发现扭送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现行的涉海走私、非法捕捞、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每起奖励3000元。
举报电话:0592-6079284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