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与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我市沿海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沿海治安环境,现就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涉及偷越国(边)境类案件的,每起奖励1万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对同一起案件的举报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
五、对是否符合奖励情形的认定由公安机关负责。
举报电话:110,0592-5781666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举报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99号市公安局海防支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