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关于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的通告
时间:2021-06-02 16:53 阅读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与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我市沿海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沿海治安环境,现就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涉及偷越国(边)境案件的,每起奖励1万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30名(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对同一起案件的举报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

五、对是否符合奖励情形的认定由公安机关负责。

举报电话:1100592-5781666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举报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99号市公安局海防支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公安局

                         202161

 

       

(此件主动公开)